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蛻變與轉型 -讓傳統(基礎或盤石)產業在世界的舞台上競爭
陳炳煇 台大機械系教授 91年6月13日

  影響企業的生存的原因相當多,但舉其犖犖大者如經營管理、財務管控、營運模式、市場行銷、產品利基、生產技術與成本。但在本文中主要針對經濟部工業局協助傳統工業技術開發計畫中,對企業有直接效應的兩項因素:「生產技術」與「產品」在計畫的執行過程中對企業體質所造成的影響進行探討,並如何從過去一年半的嘗試與摸索的過程中,去蕪存精,讓整個計畫能發揮更大的功效,進而落實技術生根、人才適所、與產業生級的目的;同時也就產業發展的趨勢,就人才、技術、產品三者如何有效的相互結合,產業本身、學研界、與政府三方面是否能水乳交融、各發揮所長,讓這些傳統(或更恰當的應稱為基礎或盤石)產業能在大家齊心協力精心琢磨下成為耀眼的明珠。
在過去一年半的時間,個人曾擔任個別技術案的審查委員,也曾經到多個廠商處進行期中與期末審查,在本年度並擔任金屬機電組的召集委員,可以說和整個計畫一起成長。而個人在1998到2001期間擔任台大機械系系主任,也可以深切感受到機械系學生就業的壓力,這些學生並非找不到事做,而是他們不願在電子、通訊、光電產業中擔任配角,他們需要舞台,而這些傳統(盤石)產業可以提供舞台讓他們擔綱演出。為了替和基礎工業相關科系學生與傳統(盤石)產業尋找出路,參與的所有人員應有相同的體認,讓這個協助傳統工業技術開發的計畫能達到預期的目標不容失敗。當然一個計畫的成功必須有下列因素的配合
   (一)為何而戰–計畫的目標與定位是否清楚、
   (二)兵在精不在多–參與的機構能否全力發揮、
   (三)賞罰分明–評估績效的機制是否完善、
   (四)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減少不必要的干擾、及
   (五)兵法要因地制宜–及時改善的彈性調整。當然若產業沒有求勝必勝的決心,以上所言皆是空談,這個計畫也將無法獲致預期的成果。今就以上五點分別論述如下:
  (一) 為何而戰–計畫的目標與定位是否清楚
協助傳統工業技術開發計畫的目標在工業局所編印的須知中敘述的相當清楚,基本上是協助傳統產業開發具有市場競爭潛力的新產品與新技術,所開發的標的應超越國內同業的技術水準。基於國家資源不寡佔的原則,這項計畫將只補助傳統工業,所謂傳統工業係指「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八條所指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以外之工業。在2002年所申請的案件中雖不乏運用奈米科技於紡纖產品的開發,由於該紡纖產品不在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所列舉的產品範圍內,因此也積極鼓勵相關產業運用該高科技開發新產品。但若工具機的廠商要開發精度在3微米以下的切削工具機則不在補助的範圍,因此申請廠商必須詳閱「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八條所指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所涵蓋的範圍。
這計畫是個播種的工作,要播的是研發的種苗,要真正生根的是讓參與本計畫的廠商知道如何有系統的進行研究開發,所謂的有系統的進行研究開發包括從產品與技術的評估選取、專利地圖的搜尋、腦力激盪讓創造力具體成行、計畫的評估、計畫時程的安排、研究資料的建立、系統分析與設計分析軟體的應用、產品原型的試做、產品的測試與認證、最後是量產技術的最佳化。當然最後要開花結果的是讓企業能不停的研發出創造利潤、日新月異的產品。
在2002年, 就金屬機電組一組而言,所開發的新技術與新產品不乏手機零組件、電子測試產品、微機電製程設備、光電通信元件生產設備等。在個人擔任技術評審或主持技審會議中,廠商在口頭報告時最常被評審委員所詢問的問題可包含下列幾項:
   (1)國內外和該產品或該技術相關的量化技術指標不夠明確
   (2)該產品或該技術相關的主要規格不夠明確,規格未來要如何進行測試驗收
   (3)該產品或該技術未來的市場規模未詳實調查
   (4)該產品或該技術是否可以量產
   (5)與該產品或該技術相關的主要規格必須配合查核點進行驗收,查核點的編列是否合理
   (6)該產品或該技術開發的可行性為何
   (7)研究團隊是否具開發該產品或該技術的能力
   (8)該產品或該技術的開發是否有依循一套系統的開發方法,或者能否將開發的技術加以
     模組化的整理與運用,以避免要開發另一新產品與新技術時,還須重覆過去的步驟
   (9)若和其他研發單位合作,技術可否技轉
   (10)與該產品或該技術的專利地圖未搜尋清楚,該產品或該技術開發後如何避開以存在的
     專利,因此若以取得國外專利為標的進行開發時將可避免此一困擾。
  從這些評審所詢問的問題中可知,他們重視的是這些開發的產品是否真正具有市場價值與市場競爭力,這些新產品或新技術的開發是否會胎死腹中,這些新產品或新技術的開發是否能依原定計畫開發完成,並經由這些開發案的磨練後,各個被協助的傳統工業的廠商是否能建立起基本的研發能量,無須事事再依賴學術與研發單位。

  (二) 兵在精不在多–參與的機構能否全力發揮
參與本計畫共有四個主要的單位分別為計畫管制中心、工業局、技術審查專家組、與實際執行開發案的廠商。計畫管制中心為主要的協調行政單位,2001年是清大的自強社,2002年是生產力中心。由於今年因預算通過的時間較早,工業局也快馬加鞭的推動,約在三月底已經完成所有的技術審查,與去年相較已經快了兩個多月。而生產力中心也能在五月中完成幾百個案件的簽約,其間和廠商文書往返,溝通相關細節,與確認所有文件,其辛勞可想而知。在技術開發案完成簽約後,重點就回到廠商是否能依原定時程進行研發。不過生產力中心應統計廠商的相關資料如資本額、營業額、員工數等資料,以作為日後評估績效之用,或其他廠商申請計畫時參考之用。
但就人員的參與乙項,個人提出幾點建議,在評審的專家學者群中,或可從公共工程委員會學者專家名單中再多考量納入部份特殊產業的專家。在產業的部分,廠商一定要有培養自己研發人才的決心,這才是企業永續發展之道。可喜的是在許多申請計畫的中小企業中也能聘請碩士以上的研發人才,我個人必須承認靠著創意與製造技術仍然可以讓企業賺錢,但靠著有系統的研發、設計與分析能力將可減少產品開發的時程、節省開發的成本、並建立模組化的產品組合。在個人今年擔任評審時,雖有廠商已經能針對某項新的功能開發出效果不錯的原型機,但該廠商根據該原型機做為研發標的加以改良後提出新的規格,但所要開發的新產品的規格彼此間根本不符合簡單的物理原理,這充分顯示廠商缺乏分析的人才。除此外在今年申請的案件中需求殷切的是模流分析與PC-based控制器這兩項技術,雖然專科與大學部的學生都可以學會使用這兩項技術,但模流分析計算的結果的判讀,控制器與工具機或設備的整合才是研發人員發揮所長之處,在研發的領域要能從量測或分析的數據中找出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法才是研發人員的know-how,而這些綜觀全局的能力往往有專業訓練的碩博士生才有辦法培養。否則醫院健康檢查的結果,到各個醫療網站都可以告訴你這些數據所代表的病徵是什麼?但二十個檢查數據的結果整體所要代表的疾病是什麼就無法判斷。因此企業界要的是能判讀整個技術或產品圖像的人才,而這些人才一定要企業界自行訓練、要懂產業、要有跨領域的知識、要能將問題點找出來、自己無法解決的才尋求學研界的幫忙。但前提是這些研發人才必須比學術界的人更懂得問題的所在,知道如何將問題簡化,知道這些問題要花長時間才能獲致答案,並讓這些問題由學術界的碩博士生花幾年的時間去找到答案,因為學生的人事成本相較公司的研發人員便宜許多。
除此外,每個廠商應建立自己的網站,將技術開發的時程與具體的結果放置在網站上,為了保密可以經由適當的防範措施讓該案的評審委員能隨時上網了解進度,同時廠商若有問題也可透過評審委員的專業知識尋求不同的解決方案。

  (三) 賞罰分明–評估績效的機制是否完善
計畫管制中心本身必須有一套行政績效評估的機制,在整個審核計畫的過程中瓶頸為何?有何窒礙難行之處?同時也必須就這兩年的申請案件進行廠商基本資料與研發成果的統計與分析,判讀這些計畫在執行時,是否在產業中有差異性與了解本計畫對不同產業的效益。
在每年結案後,計畫管制中心應可考量舉辦成果發表會,或要求獲得補助的廠商所開發的產品與技術應參與相關的產品與設備展,並註明該產品係由工業局開發補助,並將展示的成果或取得的商機回報給計畫管制室彙整,成果愈佳時對廠商再申請新案時應優先補助,成果不佳者應限制其申請資格或補助金額。
   (四) 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減少不必要的干擾
這裡要強調是政策的延續性與行政程序的干擾,一個計畫的執行成效絕非短期間就可以判定,因此不可朝令夕改,此項計畫若能持續五年以上,這樣可以讓有意從事研發的廠商規劃其產品研究開發的方向,持續透過這個計畫能徹底的協助企業轉型。而在行政程序上應在法律許可的範圍下給廠商在經費的開銷上最大的便利與自由度,計畫管制中心若能建立網站,就每一專案的經費核撥與核銷的進度上網,讓廠商的會計人員可以直接上網查詢,將可增加對廠商的便利性。

  (五) 兵法要因地制宜–及時改善的彈性調整
例如在2002年就將技術改良的補助項目取消,個人就此項修正措施就相當贊同。若在評審項目中能就廠商重視研發人員的程度也列入評分,讓各廠商能確實重視人才的聘任與留用,或許才能讓研發的技術真正生根。個人認為研發的新產品與新技術若要能不斷的跟上世界的腳步,能持續的改良,最重要的是人才,第二重要的還是人才。
為了讓本計畫能更加完善,或者在有些方面根本不是本計畫能涵蓋的範圍但仍有賴各方面努力改善之處,在本文中都一併提及,謹盼個人一些淺見,能為傳統(盤石)產業稍盡棉薄之力,在面臨海峽對岸的強力競爭下,能多爭取一些競爭的優勢,讓這些傳統(盤石)產業不僅能持續生存,且能不停的蛻變,浴火而重生。而這些產業也才能提供充足的就業機會,讓國內的人才為我們生長的地方繼續貢獻所長。所以以下的建議是針對整個傳統(盤石)產業在「生產技術」與「產品」兩個方向所提出的建言:
  (一) 企業對整個產業的製造技術與利基產品要充分了解:
企業界要跨業經營時所面臨的挑戰與風險自然增加,但國內許多傳統產業的廠商卻尋求直接切入不熟悉的高科技領域,就好像餐廳的老闆,在對異國菜色不了解時,就冒然聘請該國菜餚的廚師,成功的機率自然降低。因此企業界要對自己要發展的產業與產品的必須比任何人都要清楚,要開發怎樣的新產品才能符合市場的需求?要製造這些新產品有哪些技術要突破?這些技術是否有在國內開發的可能?以上這些問題都必須由廠商自行尋求答案,絕對無法靠諮詢學者與專家就可可解決。如果已經可以量產賺錢的新技術或新產品,沒有人會賤價求售的。
  (二)學習新知與新技術:
目前在國內外最具發展前景的科技領域就是生物科技與奈米科技,因此如何讓企業界原有的研發人才、技術、與產品能和這兩個高科技領域結合,這有賴企業是否有心讓人才進修,或願意借重學研界的力量,讓熟悉產品發展的現有研發人員,能有機會學習新的技術,並透過嘗試與學研界的研究探討,找出適合業界開發的新產品,這才是企業界能在世界舞台競爭的本錢。
  (三)創造與發明:
嘗試鼓勵企業的人才從事發明創造,並讓他們共享研發的成果,一但企業界能建立發明創造的風氣,而企業界又肯投入經費進行可行性評估,並申請專利,若日後能量產或授權他人生產,所獲致的利益將無法估計。例如鴻海精密已經累積可觀數量的專利,一但能從這些專利獲取權利金,這些收入將相當可觀。
  (四)及接受失敗不急功近利:
企業主在投入研發時絕不能急功近利,一個新技術或新產品若只花少許的經費,在短時間內就開發完成,其進入門檻一定很低,想要提高門檻的限制,要掌握核心的生產技術,要不停的研發,將相關的專利全都申請,專利愈多,就可防範其他同業進入這個領域參與競爭。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噴墨印表頭,相關的專利幾乎都被幾個大廠申請殆盡,因此能再進入生產印表機噴墨頭的廠商幾乎都沒有了。
以上僅為個人就傳統(盤石)產業與經濟部工業局協助傳統工業技術開發計畫兩者各提出一些淺見,希能拋磚引玉,讓產官學研能分別提出見解與看法,並確實的提出對策,讓廠商願意持續的在台灣研發新技術與新產品,找出最適合台灣傳統(盤石)產業技術開發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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